筠连县不面试岗位因部分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参加资格审查而出现缺额,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6月10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递补资格审查地点
筠连县人才交流中心(筠连县筠连镇新华大道东段50号)
三、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表
四、递补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确定进入递补体检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本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递补体检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加盖印章)。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资料
《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5.“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其中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